解读网络成瘾三大疑问

2009-8-1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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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网络成瘾三大疑问:

  怎么治?

  网瘾治疗需家长配合

  有观点指出,网瘾标准并不难制定,但如何治是个难题。

  据了解,现行的治疗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家治疗,定期到精神科复诊。如果患者已经出现了抑郁、焦虑等精神症状,或者患有“共病”,则需要用药控制病情。此外,患者要接受心理辅导。而家长也要接受必要的培训,以协助医生的治疗。

  另一种模式则是“训练营”。据陶然介绍,将网瘾的病人集中起来,不让他们接触电脑,并配合心理咨询而达到效果,类似“强制脱瘾”。

  “治疗网瘾离不开家长的配合。”陶然指出,网瘾只是家庭问题的表层表现。因此,训练营中,家长们要在孩子治疗期间一直陪着孩子,但只能在每天的集体活动上与孩子见面,或者与孩子一起上心理课。此外,家长们也要单独上课,分成小组讨论如何帮助孩子们戒除网瘾。

  网络成瘾不等于犯罪免责

  “网络成瘾者如果等同于精神病,是否意味着犯罪时可以免责?”虽然该诊断标准还没得到卫生部的批准,但是近日已有人向法院申请,请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

  “网络成瘾被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不等于犯罪可以免责!”陶然指出,目前我国对精神病患者犯罪免责有明确规定,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病期间犯罪,由于此时患者无行为能力,经精神病司法鉴定确认后,可以予以刑事免责。“但目前,我们接诊的病人还没有发现因网瘾而无行为能力的例子,他们意识清醒,但就是控制不了对网络的依赖。”

  广东精神病司法鉴定专家则指出,被告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是以病来推断,而是以案件发生时被告人的精神状况来考虑。这也意味着,即使网络成瘾被纳入精神病范畴,也不等于沉迷网络者犯罪就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

  “宅男”、“宅女”未必就是网络成瘾

  “网络成瘾标准也要考虑新出现的社会‘边缘人群’,不能过于绝对。”戚元丽说,应考虑将“是否因上网影响社会功能”纳入诊断标准。她说,例如全球年轻人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宅男”、“宅女”,每天待在家里,吃饭上网预订外卖,购物、娱乐、聊天等均在网上完成,很多人每天待在网上的时间远远超过6小时。按照这次推出的《诊断标准》,他们至少符合“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的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但并非所有的“宅人”都丧失了社会功能,生活无法自理。戚元丽表示,对于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社会应好好应对,不能一概以病论之。

  新闻链接

  中国未成年人触网年龄日趋降低

  据日前发布的2007年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未成年人触网年龄日趋降低。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在上初中以前已经开始接触互联网。初一学生网龄在一年以上的比例占到总数的73.26%。

  另据广州团市委去年开展的一次青少年上网情况调查显示,网络成瘾在广州青少年中的比例超过12.8%,特别是网络游戏,75%的青少年网民玩网络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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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