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施行剖宫生产的情况

2010-11-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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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体方面:

  ☆ 骨盆狭窄或骨盆腔肿瘤。因阻碍产道,使产道狭窄,足月胎儿不能通过。

  ☆ 产前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为避免产时大出血,或需要立即终止分娩。

  ☆ 高龄初产妇。>35岁的产妇并发症多、产时宫缩乏力,可考虑剖宫产。

  ☆ 产程迟滞。就是产程进展较慢或停滞。

  ☆ 母亲生殖道受到感染,如尖锐湿疣。

  ☆ 分娩过程发生问题,如先兆子宫破裂、产妇衰竭等。

  ☆ 疤痕子宫。产妇既往有剖宫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或子宫破裂病史。

  ☆ 不良的产科病史。如前次为产钳助产、死产等。

  胎儿方面:

  ☆ 胎儿窘迫。胎心音持续<120次或>160次、胎心监护提示胎儿缺氧、羊水为胎粪污染。

  ☆ 巨大儿。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 000克。

  ☆ 胎儿宫内发育受限,预计不能耐受阴道分娩者。

  ☆ 胎位不正,如横位、臀位等。

  ☆ 多胞胎怀孕。

  ☆ 胎儿畸形,或胎儿长肿瘤,如联体儿。

  ☆ 脐带脱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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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不育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