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药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014-9-8 22:3

   很多女性意外怀孕后都想选择药物流产结束妊娠,广州仁爱医院专家提醒:药流并非人人都可以做,做药流需要具体一定的条件,否则容易引起流产不彻底或是宫内感染,导致输卵管闭塞,并引起不孕。

  广州仁爱医院的妇科专家告诉我们,做药流必须符合以下三大特征。

  1)孕妇的年龄不能超过40岁。这是因为药流所用的药物会调整女性卵巢的内分泌物,40岁以上女性的卵巢正处于衰退的阶段,这时如果再受药物的影响,很可能会出现月经紊乱,甚至提早绝经。

  2)孕妇的孕龄必须在49天之内。

  3)要判断胚胎着床的位置必须是在子宫里面。

  专家提醒:有以下情况的女性不适合药流

  药物流产并非毫无风险,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一般在停经49天之内,尿妊娠试验阳性、要求终止妊娠的女性,在采用药物流产前必须接受B超检查,确诊是宫内妊娠并了解胎囊的位置和大小后才能决定是否行药物流产,如果胎囊在子宫的宫角部或在接近子宫颈的部位不能接受药物流产,容易发生大出血危及生命。

  还有一些女性也不能选择药物流产,如年龄过小(小于20岁)或年龄过大(大于40岁);有严重的月经不调症状;有心脏病、肝炎、内分泌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消化道溃疡、哮喘及青光眼者;有卵巢囊肿及妇科肿瘤者;带环妊娠者;既往有药物流产失败史或者药物流产后阴道出血时间长等不能选择药物流产。

  此外,近期做过人工流产手术或子宫有手术瘢痕者;妊娠后使用黄体酮等保胎药者也应慎重选择药物流产,这些因素都容易增加药物流产的失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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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