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的适应证和禁忌是什么

2009-10-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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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应证

  (1)停经在49~56日以内,确诊为早孕,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2)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有子宫穿孔史、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

  (3)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

  二、药物流产有哪些禁忌

  (1)米非司酮药物禁忌:内分泌疾病(如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肝或肾功能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等。

  (2)前列腺素药物禁忌: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

  (4)可疑宫外孕者。

  (5)吸烟>10支/日或嗜酒者。

  (6)距医疗单位较远,不能及时就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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