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2009-7-5 4:2

我要咨询 我要预约

      避免“忽略用药”: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须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医生在接诊时应当讯问患者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从而避免“忽略用药”。

  合理用药的原则:

  孕期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必须用药时,应选用有效且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

  能用一种药的时候,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避免用尚未肯定对胎儿是否有不良影响的新药。

  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及时停药。

  使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时,要权衡利弊。

  如孕妇已用了某种可能致畸的药物,应根据用药剂量、用药时的妊娠月份等因素综合考虑处理方案。

相关文章

不孕不育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