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对性生活怎样做正确认识

2012-10-18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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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的孕妇性欲降低;49%的孕妇认为性行为会伤害胎儿。先生要求性行为的占40%;妻子要求的仅有0.7%;13%的妻子认为性行为是留先生在身边的办法;性行为后觉得舒服的约占60%;疼痛的约40%;85%的孕妇相信怀孕时应该减少性行为;10%认为应该保持和怀孕前一样的性行为频率。

  适度的性高潮造成的子宫收缩,对胎儿反而是一种锻炼,健康的孕妇是可以有性生活的。当然,在怀孕的最后一个月,最好避免过度的性高潮。过去有流产史、阴道出血、性交疼痛等情况的孕妇,应避免性行为;阴道感染的孕妇,需治愈后再行房,以免病菌感染胎儿。

  孕妇在前3个月时,因为疲倦、呕吐等原因,性欲会下降;在怀孕4~6个月时,可恢复一些“性”趣,此时,由于体内激素及身体形状的改变,许多孕妇希望被拥抱,有的会采取自慰的方式达到满足。也许是因为盆腔充血的缘故,有些妇女直到此时才感受到生平第一次的性高潮,在怀孕的过程中增添了许多喜悦。怀孕7个月以后,有人性欲升高,有人降低,但肚子很大,做爱不方便,且明显感知到胎儿的存在后,怕伤及胎儿,做爱时就会有所顾忌。此外,一些男性对孕妇大腹便便的体态失去“性”趣,许多夫妇因此停止性生活。

  如果生产在性行为后两天内发生,早产率增加4倍,有羊膜炎者要治疗好以后,才可以有性行为,否则性高潮会使羊膜更容易破裂;如果怀孕中有性行为,则产前出血的机会增加了70%;性行为越多越容易出血;一项针对2万多位孕妇所做的研究表明,怀孕最后1个月每周性行为超过1次者,羊水感染的机会增加了30%,而且婴儿出生时,比较容易发生呼吸困难、黄疸、缺氧及活动力差等问题,比率是没有性行为者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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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不育科专家